关于自查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情况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财【2012】6号)和《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》(财资【2020】97号)的要求,学校每年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核实工作,经实地盘点发现,校内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粘贴标签或标签脱落的现象。为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,做到有物必登、登记到人、一卡一物、不重不漏,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之前,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情况,规范固定资产管理。如需补打固定资产标签,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