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教[2018]6号)要求,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,清理核实固定资产数据,确保数据动态匹配,为准确计提折旧提供基础信息。经学校研究,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核实工作,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对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自查,查清资产基本信息、使用状态和管理情况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盘点核实范围
校内各单位使用管理的全部固定资产
二、盘点基准日
盘点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。
三、操作步骤
1.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按照单位资产账目进行账实核对,完善使用人、存放地点等信息,并由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认领用资产。
2.个人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由教师个人登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自查,确认名下领用资产。
3.完成自查后,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17:00前将附件1:固定资产盘点核实结果确认书、附件2:有账无物固定资产明细表交腾骧楼211办公室,电子文件发送至liyanjiao@swufe.edu.cn。
4.各单位完成自查确认后,国资处将组织抽查。
四、联系人:李燕娇;联系电话:87092215
附件:1.固定资产盘点核实结果确认书
2.有账无物固定资产明细表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8年9月25日